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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咸宁两地警方联手获传销组织“A级头目”

来源:人民网  作者 : 人民网  发表时间 : 2016年08月25日  

原标题:鄂州咸宁两地警方联手获传销组织“A级头目”

人民网鄂州8月25日电 传销组织内业务员以男女朋友之名将人骗到传销窝点内发展下线,湖北咸宁某受害者偷偷发出求救信息后,当地警方迅速将其解救,并将该传销组织的鄂州籍A级头目列为网上逃犯。鄂州警方获知后,积极主动作为,最终促使该逃犯主动投案自首。

“民警同志,我的外甥女瞿欢(化名)被传销组织骗到咸安城区某旧楼房内,已经被传销组织控制了,她偷偷发信息我请求警方解救她!”7月29日,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公安分局永安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张某报警后,立即赶赴张某所指传销窝点,将该传销窝点内的蔡某、潘某等十一名人员带回派出所进行讯问。

经初步审查,民警得知2016年4月底,该传销组织从江西新余市转移到湖北咸宁市咸安区,在咸安区选择多处房屋为传销窝点。“我被传销组织内女性业务员骗进来以后,传销组织内的管理人员便逼迫我们通过网络、手机等工具结交年轻未婚男子,以男女朋友之名将人骗到传销窝点内,以此发展下线。”瞿某向民警介绍,下线被骗进来后,上线会以借钱投资为由,逼迫下线向其亲朋好友骗钱,而最终所有的钱都上交给传销组织。

根据多名受害及部分被抓传销组织内管理人员提供线索,民警查明该传销组织的A级大老总为刘某(女,湖北鄂州人)。8月初咸宁市咸安区公安分局依法将涉嫌非法拘禁的刘某列为网上逃犯。

8月17日,湖北鄂州市公安局西山分局官柳派出所根据群众提供线索,获知逃犯刘某在辖区某酒店出现过,官柳派出所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摸排,但为发现刘某踪迹。民警毫不松懈,深入逃犯所在村开展线索摸排、信息研判及对其家人做规劝工作。8月23日,刘某到官柳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上述违法犯罪事实。

目前,刘某已被移交咸宁咸安警方处理